10月15日,浙江發改委發布《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優化分時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從年初擔心到年尾的政策靴子終于落地。征求意見期為2025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反饋方式包括郵件及信函。
《通知》公布了新的分時時段:
(一)峰谷時段重大調整
本次調整核心為“早峰變平、晚峰后移、午谷延長”,具體變化如下:
平日時段劃分:上午7:00-11:00由原高峰/尖峰時段調整為平時段;下午16:00-23:00整合為高峰(尖峰)時段;午間低谷時段延長1小時,全年統一為3小時(原政策為2小時)。
重大節假日深谷政策:春節、勞動節、國慶節假期前三天,0:00-9:00為低谷時段,9:00-15:00設置為深谷時段,進一步鼓勵節假日錯峰用電。

(二)計價基數與浮動比例重構
為銜接電力市場交易,政策對計價邏輯進行根本性調整:
計價基數調整:工商業分時電價基數由“終端電價”改為上網電價+上網環節線損費用+系統運行費用,輸配電價及政府性基金附加不參與浮動,簡化電價構成要素。
浮動比例拉大:統一工商業用戶浮動系數,以平段電價為1倍基準,各時段比例為尖峰2.05:高峰1.85:平段1:低谷0.4:深谷0.2。新政將上網電價、上網環節線損費用、系統運行費用作為計價基數,其他不參與浮動。這意味著實際價差計算基礎變小,盡管浮動比例看似有利,但絕對價差會收窄。
以國網浙江省2025年9月代理工商業用戶購電價格的大工業用電1-10KW分時電價舉例,按照現在的分時時段,加權電價價差可以做0.8337元/度。而按照一平谷、一峰谷來測算加權電價只有0.5961元/度,降幅達到28.5%。峰谷套利空間收窄,不考慮其他因素,工商儲的收益率直接打七折。
而對于工商業光伏業務,與用電企業簽折扣電價的項目,原來光伏大發的時段都將由尖/高的價格作為折扣基礎,將變成以平段的價格來作為折扣基礎,按照今年9月份的價格,相當于收益直接打六折,對光伏消納模式提出新要求。
光伏套利 “黃金邏輯” 被拆解
工商業光伏的價差套利本質,是利用光伏發電時段與高電價時段的重疊性,通過 “自發自用替代高價電” 或 “余電上網鎖定價差” 實現收益。在舊政策框架下,這一邏輯之所以成立,源于兩大核心支撐,而新政恰好對這兩點進行了根本性瓦解。
但新政不僅讓光伏發電的 “前端收益” 縮水,還重創了儲能的 “后端套利” 空間。此前,“光伏+儲能” 或許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午間電價低谷導致的項目收益率大幅下滑問題。加裝儲能后,能把午間低價時段的電力存起來,等晚上高峰或尖峰時段再釋放。
對工商業儲能來說,只靠單一價差賺取收益的時代很快就要結束;而對工商業光伏來講,“光儲一體化” 的綁定關系,未來還需要探索更優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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