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國能e招發布龍源電力龍源(環縣)新能源有限公司西峰分公司生物質氣化耦合綠氫制綠色燃料項目EPC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龍源(環縣)新能源有限公司西峰分公司生物質氣化耦合綠氫制綠色燃料關鍵技術開發與應用科技項目于2024年4月16日完成集團立項,2024年9月27日取得集團投決批復。項目主要建設1000Nm3/h電解水制氫系統,1噸/小時生物質處理量的純氧加壓氣化爐以及2000噸/年產能的綠色甲醇合成裝置和60噸/年產能的綠色航煤合成裝置,同時配套建設6兆瓦分布式離網光伏系統,作為電解水制氫系統的電源。
招標范圍:
1.全廠紅線范圍內除生物質氣化界區和綠色燃料(甲醇、航煤和氣體凈化)界區外的所有工藝、裝置布置圖、設備、管道、土建(結構/建筑)、電氣、安全、環保、職業衛生與健康等專業的詳細設計;全廠紅線范圍內除生物質氣化界區、綠色燃料(甲醇、航煤和氣體凈化)界區以及電解水制氫系統、全廠裝卸區外的所有工藝、裝置布置圖、設備、管道、土建(結構/建筑)、電氣、安全、環保、職業衛生與健康等專業的采購、施工工作;電氣外線、污水外線、雨水外線、天然氣和原水外線等廠外所有系統的設計、采購、施工工作。負責此范圍內所需的項目管理、行政管理、檢驗、試驗、單機試車、機械竣工、工程中間交接、交工驗收,配合各類專項驗收直至項目竣工驗收的全部工作,并在系統聯動試車、調試開車、開車和性能考核階段向招標人提供所需的技術指導和支持服務,直至項目竣工驗收的全部工作。
具體如下:
(1)設計工作內容包含但不限于:全廠除生物質氣化界區和綠色燃料(甲醇、航煤和氣體凈化)界區外的所有工藝、裝置布置圖、設備、管道、土建(結構/建筑)、電氣、安全、環保、職業衛生與健康等專業的詳細設計;電氣外線、污水外線、雨水外線、天然氣和原水外線等廠外的詳細設計,包括但不限于電解水制氫系統、全廠系統、全廠公用工程、全廠生產輔助設施、全廠物流設施等。在招標人提供的設計基礎、基礎工程設計文件、專項報告、工程統一規定等與設計相關技術文件的基礎上,按照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完成采購范圍內的詳細工程設計(含30%、60%、90%3D模型)、BIM等全部設計工作。確保設計文件的深度和全面性應滿足合同、技術文件規定及《石油化工裝置詳細工程設計內容規定》(SPMP-STD-EM2005-2016)要求;負責編寫和發布滿足所有設備、材料需要的技術采購清單;組織HAZOP分析和審查、SIL分析及驗算(如有)工作;負責完成第三方圖審、政府部門所有的專項驗收等工作;根據招標人的要求參加招標人組織的施工例會及各類施工攻堅會、設計協調會等,及時解決會議提出的有關設計方面的問題;提供現場技術服務、設計交底,開展施工圖紙會審、“三查四定”、竣工驗收等工作;負責完成設計范圍內的竣工圖編制,并提交滿足竣工檔案驗收要求的竣工圖。投標人需承擔相關設計審查費、評審費、驗收費等相關費用。
(2)采購工作內容包含但不限于:除生物質氣化界區、綠色燃料(甲醇、航煤和氣體凈化)界區以及電解水制氫系統、全廠裝卸區外的全廠系統(總圖運輸、全廠外管、全廠給排水管網、全廠電信照明等)、全廠公用工程(動力車間、給水及消防水泵站、變配電所、天然氣管網、初期雨水池及事故水池等)、全廠輔助生產設施(中央控制室、火炬、污水處理裝置等)、全廠物流設施中的全廠倉庫的設備、材料采購;電氣外線、污水外線、雨水外線、天然氣和原水外線等廠外全部設備設施的采購。負責工程范圍內全部設備或材料的技術文件或圖紙審批、采購(含隨機備品備件及專用工具)、催交、監造、檢驗及測試、運輸至現場、運輸管理、卸車、組織到貨開箱檢驗、現場倒運、倉儲管理、就位和對外支付、安裝調試、試運行、質保等工作;承擔調試合格結束前的所有開車備品備件費用,并及時移交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測量儀器和隨機資料。
(3)施工工作內容包含但不限于:除生物質氣化界區、綠色燃料(甲醇、航煤和氣體凈化)界區、電解水制氫系統、全廠裝卸區外的全廠系統(總圖運輸、全廠外管、全廠給排水管網、全廠電信照明等)、全廠公用工程(動力車間、給水及消防水泵站、變配電所、天然氣管網、初期雨水池及事故水池等)、全廠輔助生產設施(中央控制室、火炬、污水處理裝置等)、全廠物流設施中的全廠倉庫的安裝施工,以及電氣外線、污水外線、雨水外線、天然氣和原水外線等全部設備的安裝施工。其中包含但不限于土方開挖、地基處理、樁頭破除、土方外運及因施工需要的土方倒運及回填(含垃圾清運),地下設施、總圖及豎向(含水土保持施工)、基礎、構筑物、鋼結構制作和安裝(含二次深化設計、除銹、防腐)、防火;設備、管道、電氣、安全、消防、職業衛生及環保等設施安裝施工;按照設計和規范要求進行的熱處理、檢驗和試驗、絕熱防腐、調試、單機試車、標識制作安裝、負責完成壓力管道安裝監督檢驗等工作。
2.調試及運營:負責配合完成吹掃和水沖洗、系統氣密、裝置水聯運、系統聯調、投料試車、建筑工程檢驗試驗、地基檢測、中間交接、專項驗收、交工驗收、竣工驗收等招標人組織的工作,配合招標人開展相關政府機構的審查審批以及招標人指定的其他工作等。
3.其他工作內容包含但不限于:負責為滿足裝置試車、開工等所需的臨時管道等的設計采購施工;投標人負責項目文件歸檔、固定資產清冊編制、工程數字化交付、保修責任期間的服務等工作并修復缺陷,質量保證和保修管理服務,以及負責項目各類驗收及獲取批文過程中的各類整改工作。負責提供操作/維護人員培訓服務。
4.氣化裝置相關的配套公輔按照氣化爐操作壓力1.5MPa進行調整。
5.投標人在設計時,需按照甲方基礎設計的HAZOP分析、防爆設計等報告進行調整。
6.用于工程報建報批以及與建設、供電、規劃、消防、水務、城管等部門相關的技術與審批工作而發生的所有費用。
工期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7個月,具體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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