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枝花市交通運輸局關于做好氫氣運輸設備購置支持措施獎勵政策申報工作的通知。
文件指出,申報條件:在本地注冊并為獨立法人企業,具有從事高壓氣態 、固態儲氫 、低溫液態氫氣運輸相關資質 。氫氣運輸設備辦理《道路運輸證》 日期在2025年 1 月 1 日之后 ,且經營范圍為2類1項。
全文如下:

攀枝花市交通運輸局關于做好氫氣運輸設備購置支持措施獎勵政策申報工作的通知
有關企業:
為落實《關于印發支持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攀辦規〔2025 〕2 號 ),現就氫氣運輸設備購置支持措施獎勵政策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在本地注冊并為獨立法人企業,具有從事高壓氣態 、固態儲氫 、低溫液態氫氣運輸相關資質 。氫氣運輸設備辦理《道路運輸證》 日期在2025年 1 月 1 日之后 ,且經營范圍為2類1項。
二、申報要求
有關企業按照申報通知 ,于12月4 日前將申報資料報送至市交通運輸局。
聯系人: 市交通運輸服務中心道路貨運科 陸昱竹,聯系 電話 :0812—2262508
附件:
1. 申報資料清單
2. 真實合規性承諾書模板
攀枝花市交通運輸局
2025年11月27 日
附件 1
申報資料清單
1. 資金申請報告;
2. 真實合規性承諾書;
3 .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多證合一營業執照( 復印件 )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復印件);
4.氫氣運輸資質及設備相關復印件(包括企業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 ;購置運輸設備的相關合同、憑證、發票 ;車輛的道路運輸證)
5.未盡事宜 ,可另附文字材料說明。
附件2
真實合規性承諾書模板
我單位對如下事項鄭重承諾:
一、按照規定組織申報材料 ,并對申報提交的所有材料 (包括文字、文件、數據、圖片、合同和憑證等 )真實性負責。
二、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近 3 年未發生偷漏稅、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重大環境污染事件和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等行為。
三、按照規定程序申報項 目 ,對涉及項目資金管理的相關部門及人員 ,未采取吃請、饋贈、賄賂等不正當手段。
如有違反上述承諾 ,我單位愿承擔一切責任和后果。
單位(公章 ):
法人代表(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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