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本市生產、銷售的新能源汽車交流充電樁產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本次抽查了15批次產品。經檢驗,不合格1批次。其中生產領域6批次,未發現不合格;實體銷售1批次,未發現不合格;電商銷售8批次,發現不合格1批次。
本次抽查所抽樣品產地涉及上海市、浙江省、廣東省、湖北省、陜西省等5個省市。其中抽查到標稱上海市生產企業共8批次,未發現不合格;抽查到標稱外省市生產企業共7批次,不合格1批次。
本次監督抽查依據SHSSXZ0068-2025《新能源汽車交流充電樁上海市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組織實施。
本次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已移交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理。具體抽查結果如下:
2025年上海市新能源汽車交流充電樁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所檢項目符合相關標準的產品

排名不分先后。
2025年上海市新能源汽車交流充電樁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

專家解讀:
一、不合格情況分析
本次抽查涉及的不合格項目為:充電連接控制時序、非正常條件下充電結束停機。
(1)充電連接控制時序項目標準要求充電樁在連接確認與自檢階段、充電準備與啟動階段、充電進行階段、充電結束與斷開階段,具備安全可靠的通信狀態,以及充電樁在異常狀態下能按照標準要求時間斷開交流供電回路并提供報警信號。本次抽查有1批次的產品該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該項目不符合要求,會造成狀態轉換邏輯失效、故障時仍然能接通高壓回路的危險狀況。
(2)非正常條件下充電結束停機項目標準要求在能量傳輸階段,如果車輛S2斷開(檢測點1的電壓值為9V),設備控制器應在100ms內斷開交流供電回路,應持續輸出PWM信號;在持續輸出PWM信號期間,當S2重新閉合時,設備控制器應在3s內導通交流供電回路。在供電接口已完全連接但未閉合交流供電回路時(T1’-T2’),如果發生連接異常,設備控制器應在100ms內控制開關S1切換到+12V連接狀態且不閉合交流供電回路。本次抽查有1批次的產品該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該項目不符合要求,會造成充電樁保護監測告警失效,導致過載、短路情況發生,繼而引發火災事故,造成人員傷亡以及社會公共財產損失。
二、消費使用提示
(1)查看強制性產品認證CCC標志。2026年8月1日起,未獲得CCC認證證書和標注認證標志的電動汽車供電設備,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2025年3月1日起,指定認證機構開始受理電動汽車供電設備CCC認證委托,消費者可以優先選擇取得CCC認證的新能源汽車交流充電樁產品,經過CCC認證的汽車交流充電樁產品,通過工廠質量保證能力要求檢查的產品,質量保障性高。
(2)查驗產品的檢驗報告。新能源汽車交流充電樁作為影響人身、財產安全、廣泛應用于私人車位的產品,一直以來被列為政府監督檢查重點,正規生產廠家按周期接受監督部門檢查。因此,銷售商應能提供出質檢部門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認證證書,確保產品質量符合產品要求。
(3)選購時盡量選購大品牌的新能源汽車交流充電樁產品,大品牌對產品質量把控要求較嚴格,風險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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