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國網新能源云發(fā)布《冀北電網2025-2026年度新能源機制電價競價組織公告》。
文件明確,競價申報主體為2025年6月1日(含)至2026年12月31日(含)全容量并網的集中式、分布式新能源項目。
不含光熱發(fā)電項目、已開展競爭性配置的海上風電、海上光伏項目和存量新能源項目、已納入機制范圍的新能源項目。源網荷儲、綠電直連等新能源就近消納的風電、光伏發(fā)電、以及2025年6月1日(含)以后投產的大型工商業(yè)分布式光伏等項目,除自發(fā)自用電量以外的上網電量全部參與電力市場交易,不納入機制電價執(zhí)行范圍。
競價工作程序如下:
1.競價材料提交與審核(10月27日-11月13日)
2.履約保函提交與審核(11月14日-11月25日)
3.競價申報(11月26日9:00-16:00)
4.申報價格出清
5.公示競價結果
6.公布競價結果
7.履約保函退還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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