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內蒙古武川縣發布儲能電站項目優選公告,優選方為武川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優選項目規模不超過500MW/2000MWh。
擇優確定項目的投資運營主體,自行承擔費用和風險,負責項目的投資、建設以及工程竣工后的運營等工作。項目在整個建設期內不得變更投資主體,項目投產后投資主體變更需滿足自治區能源局要求。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申報。
以下為公告原文:
武川縣儲能電站項目優選公告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儲能發展的實施意見》(內政辦發〔2021〕86號)《內蒙古自治區獨立新型儲能電站項目實施細則(暫行)》(內能電力字〔2023〕1101號)精神,有序推動武川縣新型儲能電站建設,初選2026年武川縣儲能電站項目投資運營企業(最終以自治區能源局批復為準),武川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委托內蒙古中實工程招標咨詢有限責任公司就武川縣儲能電站項目投資運營企業進行公開優選,歡迎具有資格的企業前來申報。
一、項目基本情況
優?選?方:武川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項目名稱:武川縣儲能電站項目
優選規模:不超過500MW/2000MWh
優選范圍:擇優確定項目的投資運營主體,自行承擔費用和風險,負責項目的投資、建設以及工程竣工后的運營等工作。
建設進度:按照自治區能源局要求的投產時間執行。
項目的變更及轉讓:項目在整個建設期內不得變更投資主體,項目投產后投資主體變更需滿足自治區能源局要求。
二、申報企業資格要求
1.申報企業是在中國境內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且合法存續,沒有處于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等不良狀態,營業執照范圍需包含儲能相關業務;
2.申報企業在經營活動中無任何違法違規行為的記錄,未被列入“信用中國”信用系統中失信被執行人及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申報;
4.申報企業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關系的不同申報企業,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優選申報。
三、優選方案的獲取
申報企業于北京時間2025年8月7日-2025年8月11日9:00至17:00(節假日除外)到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鄂爾多斯東街12號銀聯大廈10層1004室報名并領取《武川縣儲能電站項目投資運營企業優選方案》。報名時提供申報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授權委托書(原件)、授權人身份證原件、申報電站規模說明(格式自擬)。參加優選的企業少于3家,則停止優選工作。
四、申報方案的遞交
1.申報企業申報文件遞交時間:北京時間2025年8月19日上午9:30前。
2.申報文件遞交地點:呼和浩特市賽罕區鄂爾多斯東街12號銀聯大廈10層2號會議室。
3.申報文件遞交要求: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申報文件,將不予受理。
4.申報文件份數:申報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電子版1份,密封遞交。
五、聯系方式
優 選 方:武川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地 ???址:呼和浩特市武川縣可鎮南大街甲16號
優選服務單位:內蒙古中實工程招標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鄂爾多斯東街12號銀聯大廈10層
武川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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