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省政府同意,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左右江革命老區振興規劃(2015-2025年)任務分工》(以下簡稱分工),要求各地各部門認真抓好落實。分工主要內容如下:
一、加強基礎設施建設
(一)鐵路建設。
1.加快建成滬昆客專,規劃建設黔桂鐵路增建二線、南昆鐵路擴能改造、黃桶至百色國家鐵路。爭取貴陽—南寧客運專線、黔江—貴陽—河口出境鐵 路,畢節—水城—興義、都勻—凱里—黔江、興義—百色、興義—獨山—永州等鐵路納入相關專項規劃。(省發展改革委、省鐵建辦牽頭,省鐵路投資公司配合)
(二)公路建設。
2.加快建設貴陽—惠水—羅甸—樂業—百色—靖西—龍邦(口岸)、納雍—晴隆、都勻—惠水—安順等國家高速公路;推進三都—獨山—南丹、三都— 荔波—獨山—南丹高速公路盡快實施;實施興義—隆林、獨山—南丹—鳳山、獨山—荔波—南丹、凱里—三都—荔波、黎平—靖州、盤縣—普安、興義—興仁—紫云 —惠水、盤縣—興義—安龍—冊亨、西林—興義、冊亨—望謨—羅甸—平塘—獨山—荔波等普通國省道升級改造;爭取黃桶—望謨—樂業、榕江—佳榮—河池、興義 —丘北—河口、貞豐—安龍、黃果樹—貞豐—冊亨—舊州—富寧、榕江—環江—河池、獨山—荔波—環江—忻城、榕江—劍河、盤縣—普安—興義—貞豐—望謨等公 路納入相關專項規劃。增強普通國道、省道公路網對縣級以上行政節點、邊境城鎮、重點紅色景區的連接和覆蓋,提升技術等級、服務能力和水平。力爭到2025 年實現普通國道建成二級及以上高等級公路。加快鄉村公路建設,提高通達深度和技術標準。力爭到2020年前實現具備條件的建制村通瀝青(水泥)路。提高鄉 村客運班車建制村通達率。(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國土資源廳、省公路局、貴州省高速公路開發總公司和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 州政府配合)
(三)水運建設。
3.協調推動龍灘電站通航設施建設,盡快打通南北盤江、紅水河高等級航道。規劃建設都柳江三都至老堡口航道整治工程。加快從江、大融等航電樞紐工程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四)航空建設。
4.做好興義、黎平、荔波等機場改擴建前期準備工作,積極推動項目實施。爭取國家支持規劃新建羅甸、都勻等支線機場。研究推動貞豐機場等通用航 空建設發展。(省發展改革委、省機場集團公司牽頭,民航貴州安全監管局和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五)通信建設。
5.完善信息網絡基礎設施,重點建設城鄉寬帶網絡、無線通信、下一代互聯網、衛星通信等。推進電子政務建設,積極發展電子商務,推進遠程教育、 遠程醫療服務。提高農村和邊遠地區的信息網絡普及水平,力爭到2020年行政村基本通寬帶,通信信號全覆蓋。(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商務廳、省通信管理局 牽頭,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教育廳、省衛生計生委等配合落實)
6.強化郵政基礎網絡,完成空白鄉鎮郵政局所補建,推進村郵站和信報箱建設,提高郵政普遍服務水平。(省交通運輸廳牽頭落實)
二、壯大特色優勢產業
(六)能源保障基地。
7.統籌調配區域內外煤炭資源,推進煤炭清潔高效開發利用。加快建設煤炭儲備、轉運配送基地,推進煤礦企業兼并重組與淘汰煤炭落后產能,有序發 展煤電磷、煤電鋁、煤電化等一體化資源深加工。加強“西電東送”火電電源項目建設,適度建設大型坑口電廠,合理布局建設煤矸石綜合利用電廠。支持重點產業 園區和城市發展熱電聯產機組,允許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展大用戶直供電。提高煤電機組準入標準,新建燃煤發電機組供電煤耗低于每千瓦時300克標準煤,污染物 排放接近燃氣機組排放水平。(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貴州電網公司等配合落實)
8.加快推進南北盤江、紅水河、都柳江流域水資源綜合利用,穩步推進流域梯級水電開發。推進馬馬崖、趙家渡水電站建設。在保護生態環境的前提 下,因地制宜發展中小型水電,有序建設抽水蓄能電站項目。(省水利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環境保護廳、省能源局、省水庫和生態移民局、省水利投資公司等 配合落實)
9.推進水電新農村電氣化縣和小水電代燃料生態保護工程建設,建設一批綠色能源示范縣和示范村。(省水利廳、省農委、省能源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等配合落實)
10.突出發展生物質能源,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直燃和氣化發電,推進望謨、三都、從江等生物質能發電。穩妥推進都勻等垃圾發電項目建設,鼓勵有 機廢棄物排放量大的企業發展沼氣發電。穩妥推進太陽能光熱、光伏電站建設以及風能、余熱發電等。建設一批新能源示范城市。(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牽頭, 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農委、貴州電網公司等配合落實)
11.加強南盤江盆地油氣勘探開發。(省國土資源廳牽頭,省地礦局、省能源局等配合落實)
12.依托中石化西南成品油管道、中石油中緬天然氣管道等項目,加強原油加工轉化輸送能力建設。(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能源局等配合落實)
13.加強桂黔滇三省區電力合作,提升電力外送能力,加快建設一批500千伏、220千伏變電站。繼續實施城鄉電網改造升級。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建設區域電網。開展分布式能源、儲能技術的試點應用。(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能源局、貴州電網公司等配合落實)
(七)資源精深加工基地。
14.以黔西南為核心,加大資源勘探力度,發展黃金深加工產品及配套產業,打造“中國金州”品牌。(黔西南州政府牽頭,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國土資源廳、省地礦局等配合落實)
15.發展新型鋁材、PVC型材、木塑復合型材、建筑瓷、衛生瓷生產項目及配套產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16.優化調整水泥產業。(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牽頭落實)
17.合理開發利用碳酸鈣、白云石礦等非金屬礦產資源。(省國土資源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18.在黔西南有序發展有機化工、氯堿化工。(黔西南自治州政府牽頭,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配合落實)
(八)戰略性新興產業。
19.加強黔西南金銀花、靈芝,黔南艾納香、何首烏,黔東南鉤藤、天麻等道地藥材藥品的品牌建設,利用現代生物提取技術,建設中藥飲片和醫藥中 間體提取生產線,推進中醫藥、民族藥系列產品現代化、規模化、規范化生產。支持黔東南、黔南、黔西南發展苗藥、侗藥、水藥,培育一批民族骨干制藥企業,推 進民族醫藥基地建設。推進特色生物醫藥、醫學工程產品產業化,重點發展生物分離介質與藥用輔料、生物醫藥服務等。(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 州政府牽頭,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等配合落實)
20.優先發展綠色建材、節能交通工具及節能鍋爐和余熱余壓余氣發電,布局新型節能電機電器及儲能器具研發和生產等。(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省能源局、省科技廳、省交通運輸廳等配合落實)
21.支持發展減震降噪設備、環境監測及污染處理設備、智能水務服務,提升環保產業競爭力。加強采選礦技術和冶煉廢渣、尾礦綜合利用,推進選礦無害化排放技術開發、應用與裝備制造。(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環境保護廳牽頭,省科技廳等配合落實)
(九)特色農業。
22.大力發展現代特色高效農業,建設一批特色農產品標準化良種繁育基地,實施一批現代農業產業種植項目,提升農產品深加工水平,完善農產品流通市場網絡,建設特色農產品基地。(省農委、省商務廳牽頭,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等配合落實)
23.支持黔西南州種植高效高糖原料蔗,打造蔗糖循環經濟示范基地。建設黔南都勻毛尖、黔西南晴隆翠芽、黔東南黎平雀舌優質茶葉基地。積極發展 麻鴨、香豬、黑山羊、肉牛等特種養殖業。發展保鮮、冰鮮、冷凍等加工,開發高品質特色農產品。支持在黔東南黎平建設油茶種植示范基地。(省農委牽頭,黔東 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十)文化旅游業。
24.綜合開發利用紅色旅游資源,推進愛國主義教育示范基地建設,提升烈士紀念設施教育功能。高起點、高水平打造黎平會議紀念館、獨山深河橋抗 日遺址、黔東南榕江和黔南荔波紅七軍軍部舊址、黎平(懷公坪)蘇維埃政府舊址、望謨黔桂邊(革)委駐地舊址、晴隆“24道拐”等紅色旅游目的地,建設一批 紅色旅游精品景區。(省發展改革委、省旅游局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25.實施革命遺址保護規劃,加大對革命遺址保護和修繕的支持力度。(省文化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等配合落實)
26.保護和傳承布依族八音坐唱、苗族蘆笙舞、侗族大歌、水族水書等非物質文化遺產,重點打造黔西南望謨-冊亨“三月三”布依文化、黔南三都水 族、荔波瑤族文化、黔東南黎(平)從(江)榕(江)原生態苗侗文化等民族文化旅游經典景區。(省文化廳、省民宗委、省旅游局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 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27.依托原生態山水資源,重點打造國家地質公園、森林公園、峽谷天坑群山水生態旅游景區,高水平規劃開發北盤江流域旅游資源。重點打造貴州興 義萬峰林-萬峰湖、黔南荔波漳江生態旅游度假區、黔東南榕江苗山侗水、黎平侗鄉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省旅游局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林 業廳等配合落實)
(十一)現代物流業。
28.規劃建設黔西南、黔南、黔東南等地物流園區和黔西南糧油批發市場、冊亨蔬菜批發市場、黔南都勻農產品綜合批發市場、黔東南榕江果蔬批發市場等。(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牽頭,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農委,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十二)健康服務業。
29.重點發展養生、養老、體育、醫療健康等產業,因地制宜發展綠色康體養生運動、特色養生保健、民族傳統醫療保健等。(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衛生計生委、省體育局等配合落實)
30.推進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加強合作,合理布局養老、老年護理、康復醫療等機構,提升養老服務水平。(省民政廳牽頭,省衛生計生委配合落實)
三、統籌城鄉協調發展
(十三)提高城鎮承載能力。
31.加強城市道路建設和改造,建設便捷通達的城市道路網絡,大力發展公共交通,支持在有條件的城市建設城際軌道交通。(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32.加強中小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建設重點城鎮供電、供排水、供氣、污水處理和生活垃圾處理等設施,提高城市公共配套水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電網公司牽頭,省環境保護廳和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33.大力發展綠色建筑,提高建筑節能標準,推行建筑產業化。(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34.加強城市園林綠化建設,努力增加森林和濕地面積,擴大城市綠色生態空間,提升人居環境綠化水平。(省林業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35.實施城市河流水污染防治工程,加大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保護力度。(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環境保護廳牽頭,省水利廳等配合落實)
36.推進城市防洪排澇等防災減災體系建設,建立健全災害監測預警網絡。(省水利廳、省國土資源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37.合理調整行政區劃,在符合條件的民族自治地方推動行政區劃體制改革試點。對具備行政區劃調整條件的縣可有序改市。(省民政廳、省民宗委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十四)建設美麗幸福鄉村。
38.加強村莊規劃布局,完善鄉村基礎設施,提升居住文化品質,建設富有地域民俗特色和現代氣息的美麗鄉村。(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通信管理局、省電網公司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39.大力實施農村民生水利工程,建設安全飲水工程、地頭水柜、石漠化片區重點水源工程、中小型水庫、高效節水灌溉工程等,解決好用水“最后一公里”問題。(省水利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40.新建興義馬嶺、獨山甲擺等大型水庫,平塘擦耳巖、三都鴨寨、安龍平橋、從江宰章等中小型水庫,實施盤江、興中、平遠、黎榕等灌區工程。(省水利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41.加強農村公路和水庫防汛道路建設,同步推進村莊內部道路硬化,全面提高通達率、通暢率和養護水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財政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42.全面提高農村用電安全保障水平,實現戶戶通電。(貴州電網公司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落實)
43.鼓勵發展農村沼氣、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帶動改廚、改圈、改廁。加強農村人居環境治理,鼓勵建設農村分散型污水處理設施,加大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力度。(省農委、省能源局牽頭,省環境保護廳和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44.實施少數民族特色村寨和傳統村落保護工程、農村消防改造工程。(省民宗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公安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十五)推進城鄉一體化。
45.建立城鄉規劃協調機制,統籌推進縣域城鎮、農村村落、基本農田保護布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國土資源廳、省農委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46.規劃建設城鄉統一的就業服務、社會保障、社會救助等公共服務設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47.加快建設覆蓋城鄉、方便快捷的公交客運網絡,推進農村客運網絡化和線路公交化,逐步實現城鄉公交體系有效銜接。(省交通運輸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48.健全農產品市場流通體系,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組織發展。(省農委、省商務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49.探索建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多元化城鎮建設投融資等機制。(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金融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落實)
50.深入實施戶籍制度改革,合理引導農業人口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就地就近轉移,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省公安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51.加快推進興義、興仁、荔波、惠水等開展統籌城鄉試點。(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黔西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十六)加大扶貧開發力度。
52.實施精準扶貧,加大扶貧資金投入,重點加快區內交通等基礎設施建設,改善發展環境,促進老區人民脫貧致富。(省扶貧辦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53.繼續實施教育扶貧工程,實現三年中等職業教育全免費。加大對貧困家庭“兩后生”(初中、高中畢業后未繼續升學的學生)職業教育培訓支持力度。(省教育廳牽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扶貧辦配合落實)
54.對生活在生存環境惡劣,不具備生產發展條件的深山區、石山區等地區的農村貧困人口,在自愿基礎上,有計劃、有步驟地實施易地扶貧搬遷。(省發展改革委、省水庫和生態移民局牽頭落實)
55.積極推進鄉村旅游扶貧工程。(省旅游局牽頭落實)
56.加大以工代賑、整村推進等工程投入力度。(省扶貧辦、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57.創新支農資金管理體制機制。(省財政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58.引導社會組織和企業參與扶貧開發,鼓勵更多社會力量發揮積極作用。積極推動發展扶貧小額信貸。(省扶貧辦、省金融辦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59.推進扶貧開發與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社會保險、救助、福利制度有效銜接。(省扶貧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十七)實施重點生態工程。
60.繼續實施退耕還林、天然林保護、退牧還草、水土保持、石漠化治理、濕地恢復、防護林建設等重大生態修復治理工程。(省林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水利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61.加強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建設,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的保護與監管,提升生態系統功能和自我修復能力。(省林業廳、省環境保護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十八)建立健全生態補償制度。
62.積極爭取符合條件的縣(區、市)優先納入國家級重點生態功能區。(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63.研究探索跨流域、跨省區橫向水資源補償試點,開展珠江上游生態保護價值評估。(省環境保護廳、省財政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64.完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省林業廳、省財政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十九)發展低碳循環經濟。
65.支持金屬及非金屬共伴生、低品位、難選冶礦產資源的綜合利用和深加工。鼓勵發展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產業。(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國土資源廳、省商務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66.實施產業園區循環化改造,發展循環型工業和低碳經濟。重點建設興義清水河循環經濟產業示范園、貞豐龍場循環經濟工業園、羅甸硅系列循環經濟產業園等。(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67.加大節能減排力度,建立健全碳排放權、排污權等市場化交易機制。(省發展改革委、省環境保護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68.因地制宜開發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規水源。(省水利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二十)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69.實施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推進綠色礦業示范區建設。(省國土資源廳、省環境保護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70.實施重點工業行業污染綜合整治,加快淘汰有色、水泥等重污染行業落后產能、壓縮過剩產能。(省環境保護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71.加大以重金屬和有機污染物為重點的土壤污染綜合治理力度,堅決禁止在重點防控區域新建、改擴建增加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的項目。(省環境保護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72.加強危險廢棄物、危險化學品及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環境風險監測和防控。(省環境保護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73.完善災害監測預警設施和預報系統建設,開展區域環境風險評估,增強災害預警評估和風險管理能力,提高應對環境突發事件、極端氣候事件和重 大地質災害的監測預警和防災減災能力。(省環境保護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氣象局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74.實施重點生態功能區整體保護、主要河流及出入境河流生態環境綜合治理等措施。(省環境保護廳、省水利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75.建設完善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工業園區污水處理、生活垃圾處理及資源化利用、危險廢物(含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處理處置設 施。(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環境保護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76.優先安排景點景區附近農村垃圾污水處理項目,減少農業面源污染。(省環境保護廳牽頭,省農委等配合落實)
五、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
(二十一)優先發展教育事業。
77.新建、改擴建一批城鄉公辦幼兒園,扶持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78.爭取提高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標準。(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牽頭落實)
79.鼓勵周邊國家邊境地區學生到我省學習,增進雙方邊民理解互信。(省教育廳、省外事辦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80.繼續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穩步提高補助水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牽頭落實)
81.加大對老區教育基礎薄弱縣普通高中建設改造支持力度。加強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規劃建設一批示范(骨干)職業院校。(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82.提升高等教育辦學質量,實施高校分類管理,逐步完善高校預算撥款制度,穩步提升高校撥款水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牽頭落實)
83.鼓勵東中部發達地區對口支持老區建設學校、培養教師。實施知名高校面向老區定向培養計劃。(省教育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84.逐步提高老區教師工資待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牽頭落實)
(二十二)提高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水平。
85.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推進醫療保障、醫療服務、公共衛生服務、藥品供應、食品安全體系建設,提高醫療衛生信息化服務能力。(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86.加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力度,推進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建設。(省衛生計生委、省發展改革委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87.培養一批基層全科醫生,建立城鎮醫生下鄉輪崗交流制度,實現鄉鎮衛生院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至少有2名全科醫生,村衛生室不少于1名合格鄉村醫生。(省衛生計生委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88.支持中醫(含民族醫)藥事業發展,實施民族中醫藥傳承與創新人才工程。(省衛生計生委牽頭,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配合落實)
89.建立國內知名醫院、軍隊醫院與老區醫院的對口援助機制。(省衛生計生委牽頭落實)
90.健全醫藥衛生監管、疾病防控和動物疫病防控機制,加大地方病、傳染病防治力度,加快食品藥品等公共檢驗檢測服務平臺、邊境動物疫病防控阻隔帶等建設。(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農委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二十三)發展文化體育事業。
91.完善公共文化基礎設施,推進市(州)縣文化館、劇院、公共圖書館、博物館以及鄉鎮綜合文化站、村(社區)綜合性文化活動室、文體活動廣場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省文化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92.推進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省文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93.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及民族手工技藝的保持與傳承,打造一批具有鮮明地域民族文化特色的文藝精品。加強物質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鼓勵花山巖畫申報世界文化遺產。(省文化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94.打造黔西南民族文化生態體驗區、中國興義·三疊紀生態博物園、黔南荔波樟江民俗文化博物館、黔東南黎平堂安侗族生態博物館。(省文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95.加大建設完善四級體育運動場館(所)等基本公共體育設施力度。(省發展改革委、省體育局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96.建設民族傳統體育訓練基地,開展民族傳統體育文化遺產保護試點推廣,打造興義巴結射擊冬訓基地、萬峰林喀斯特山地戶外運動基地、榕江體操訓練基地。(省體育局、省民宗委、省發展改革委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二十四)激發就業創業活力。
97.建立經濟發展和擴大就業創業聯動機制,重點解決高校畢業生、農村轉移勞動力和城鎮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98.完善和落實促進勞動者自主創業的小額擔保貸款、稅費減免、場地安排等政策,支持建設創業孵化基地,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金融辦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99.推動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培育和推介人力資源服務品牌,規范發展中介服務。深化與珠三角、長三角等沿海發達地區勞務合 作,有序組織勞務輸出,實現轉移就業與就近就地就業相互促進。積極鼓勵勞動者參加職業技能培訓,不斷提升勞動者就業能力。(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黔 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二十五)完善社會保障體系。
100.完善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合理提高低保標準和低保補助水平,健全優撫保障制度。(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落實)
101.完善城鄉醫療保障體系,適當提高醫療保障補助標準,推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牽頭落實)
102.完善醫療救助制度,擴大醫療救助范圍,做好醫療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險的銜接互補。(省民政廳牽頭落實)
103.擴大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覆蓋面。(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落實)
104.支持優撫醫院、光榮院、兒童福利院、殘疾人康復中心、老年養護院、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等服務設施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殘聯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等配合落實)
105.支持區域性救災減災指揮中心和救災物資儲備庫、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省民政廳牽頭落實)
六、擴大開放合作
(二十六)優化區域內分工合作。
106.探索跨區域產業合作發展新模式,推動建設跨省(區)經濟合作園區,除財稅政策外,各省(區)政策在園區內共享。(省商務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二十七)加強與周邊地區合作。
107.加強與珠江—西江經濟帶、北部灣經濟區、黔中經濟區、滇中經濟區等的全面對接,拓展與成渝經濟區、珠三角地區等區域的合作。(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108.建立西電東送、水電鋁一體化、煤電鋁一體化、優質農產品供應鏈、精品旅游線路等長期穩定的跨省區合作關系。(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旅游局、省農委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109.鼓勵都勻等老區城市與廣州等東部地區城市開展承接產業轉移合作,積極培育一批外貿轉型升級示范基地和加工貿易梯度轉移承接基地。(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黔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二十八)深化國際合作。
110.積極融入國家“一帶一路”建設,參與打造中國—東盟自貿區升級版,積極面向東南亞、南亞開展全方位開放合作。(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外事辦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七、創新體制機制
(二十九)創新行政體制機制。
111.進一步簡政放權,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事項。(省法制辦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112.加強政務服務中心、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和電子政務平臺建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牽頭落實)
(三十)創新投融資體制機制。
113.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參與商業銀行增資擴股、城市商業銀行重組及村鎮銀行發起設立或增資擴股,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民和農村小企業發起設立或 參與農村資金互助社增資擴股,發展新型金融業態。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村信用社改制為農村商業銀行。鼓勵和引導各類金融機構加大對老區重點工程項目的信貸支 持。(省政府金融辦、貴州銀監局、人行貴陽中心支行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114.加快推進保險機構在老區開展貸款保證保險試點步伐,穩步擴大農業保險范圍。(省金融辦、貴州保監局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115.推動投融資平臺改革創新,支持有競爭優勢的國有企業通過行業整合、資本整合改組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省金融辦、省國資委牽頭落實)
(三十一)創新人才體制機制。
116.爭取加大東中部地區、中央國家機關、中央企業與老區開展干部雙向掛職、任職交流工作的力度,加大國家重點人才和引智項目向老區傾斜力 度。支持開展人才管理改革試驗。爭取增加老區高級人才、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招聘和選派名額。(省委組織部、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牽頭落實)
(三十二)創新土地管理體制機制。
117.實施差別化的土地政策,爭取在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上適度向老區傾斜。鼓勵合理開發利用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土地,保障生態用地,推進工 礦廢棄地復墾利用。規范推進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調整優化城鄉用地結構和布局。加大土地開發整治力度。(省國土資源廳牽頭落實)
(三十三)創新財稅體制機制。
118.爭取中央財政性資金優先向老區民生等領域傾斜。爭取國家提高高速公路補助標準。貧困地區產業發展基金向老區傾斜,支持老區種植業、養殖業等產業發展。(省財政廳牽頭,省交通運輸廳、省農委等配合落實)
(三十四)創新能源資源體制機制。
119.統籌協調電力建設和電力合作,提高老區內水電的地方留成份額,新建水電站、火電廠的電量優先滿足老區用電需求。(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120.支持煤電一體化發展,試行大用戶電力直接交易。(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貴州電網公司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121.推進老區電力體制改革,推動地方電網進行獨立核算自主定價。(省發展改革委、貴州電網公司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三十五)創新生態環境保護體制機制。
122.探索多元投入、專業化治理的新機制,探索推行監管設施第三方運營、“誰受益、誰付費”的新機制。(省環境保護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123.建立統一監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環境保護管理體制,獨立進行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省環境保護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124.貫徹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建立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和污染防治區域聯動機制。(省水利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125.建立生態文明建設指標體系和考評辦法。(省環境保護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八、加強組織實施
126.加強與廣西、云南溝通協調,共同推進《規劃》實施。建立由省發展改革委負責召集,各牽頭單位和配合落實單位參加的貴州省貫徹落實《規 劃》聯席會議制度,每年召開一次聯席會議,研究解決相關問題,統籌推進《規劃》落實。各責任單位要根據本分工方案切實抓好落實。黔東南州、黔南州、黔西南 州政府要按照《規劃》確定的功能定位、空間布局和重點任務,制定分解落實方案,積極協調省直、國家有關部門,努力推動《規劃》實施。(省發展改革委牽頭, 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和省相關單位配合落實)
一、加強基礎設施建設
(一)鐵路建設。
1.加快建成滬昆客專,規劃建設黔桂鐵路增建二線、南昆鐵路擴能改造、黃桶至百色國家鐵路。爭取貴陽—南寧客運專線、黔江—貴陽—河口出境鐵 路,畢節—水城—興義、都勻—凱里—黔江、興義—百色、興義—獨山—永州等鐵路納入相關專項規劃。(省發展改革委、省鐵建辦牽頭,省鐵路投資公司配合)
(二)公路建設。
2.加快建設貴陽—惠水—羅甸—樂業—百色—靖西—龍邦(口岸)、納雍—晴隆、都勻—惠水—安順等國家高速公路;推進三都—獨山—南丹、三都— 荔波—獨山—南丹高速公路盡快實施;實施興義—隆林、獨山—南丹—鳳山、獨山—荔波—南丹、凱里—三都—荔波、黎平—靖州、盤縣—普安、興義—興仁—紫云 —惠水、盤縣—興義—安龍—冊亨、西林—興義、冊亨—望謨—羅甸—平塘—獨山—荔波等普通國省道升級改造;爭取黃桶—望謨—樂業、榕江—佳榮—河池、興義 —丘北—河口、貞豐—安龍、黃果樹—貞豐—冊亨—舊州—富寧、榕江—環江—河池、獨山—荔波—環江—忻城、榕江—劍河、盤縣—普安—興義—貞豐—望謨等公 路納入相關專項規劃。增強普通國道、省道公路網對縣級以上行政節點、邊境城鎮、重點紅色景區的連接和覆蓋,提升技術等級、服務能力和水平。力爭到2025 年實現普通國道建成二級及以上高等級公路。加快鄉村公路建設,提高通達深度和技術標準。力爭到2020年前實現具備條件的建制村通瀝青(水泥)路。提高鄉 村客運班車建制村通達率。(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國土資源廳、省公路局、貴州省高速公路開發總公司和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 州政府配合)
(三)水運建設。
3.協調推動龍灘電站通航設施建設,盡快打通南北盤江、紅水河高等級航道。規劃建設都柳江三都至老堡口航道整治工程。加快從江、大融等航電樞紐工程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四)航空建設。
4.做好興義、黎平、荔波等機場改擴建前期準備工作,積極推動項目實施。爭取國家支持規劃新建羅甸、都勻等支線機場。研究推動貞豐機場等通用航 空建設發展。(省發展改革委、省機場集團公司牽頭,民航貴州安全監管局和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五)通信建設。
5.完善信息網絡基礎設施,重點建設城鄉寬帶網絡、無線通信、下一代互聯網、衛星通信等。推進電子政務建設,積極發展電子商務,推進遠程教育、 遠程醫療服務。提高農村和邊遠地區的信息網絡普及水平,力爭到2020年行政村基本通寬帶,通信信號全覆蓋。(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商務廳、省通信管理局 牽頭,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教育廳、省衛生計生委等配合落實)
6.強化郵政基礎網絡,完成空白鄉鎮郵政局所補建,推進村郵站和信報箱建設,提高郵政普遍服務水平。(省交通運輸廳牽頭落實)
二、壯大特色優勢產業
(六)能源保障基地。
7.統籌調配區域內外煤炭資源,推進煤炭清潔高效開發利用。加快建設煤炭儲備、轉運配送基地,推進煤礦企業兼并重組與淘汰煤炭落后產能,有序發 展煤電磷、煤電鋁、煤電化等一體化資源深加工。加強“西電東送”火電電源項目建設,適度建設大型坑口電廠,合理布局建設煤矸石綜合利用電廠。支持重點產業 園區和城市發展熱電聯產機組,允許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展大用戶直供電。提高煤電機組準入標準,新建燃煤發電機組供電煤耗低于每千瓦時300克標準煤,污染物 排放接近燃氣機組排放水平。(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貴州電網公司等配合落實)
8.加快推進南北盤江、紅水河、都柳江流域水資源綜合利用,穩步推進流域梯級水電開發。推進馬馬崖、趙家渡水電站建設。在保護生態環境的前提 下,因地制宜發展中小型水電,有序建設抽水蓄能電站項目。(省水利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環境保護廳、省能源局、省水庫和生態移民局、省水利投資公司等 配合落實)
9.推進水電新農村電氣化縣和小水電代燃料生態保護工程建設,建設一批綠色能源示范縣和示范村。(省水利廳、省農委、省能源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等配合落實)
10.突出發展生物質能源,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直燃和氣化發電,推進望謨、三都、從江等生物質能發電。穩妥推進都勻等垃圾發電項目建設,鼓勵有 機廢棄物排放量大的企業發展沼氣發電。穩妥推進太陽能光熱、光伏電站建設以及風能、余熱發電等。建設一批新能源示范城市。(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牽頭, 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農委、貴州電網公司等配合落實)
11.加強南盤江盆地油氣勘探開發。(省國土資源廳牽頭,省地礦局、省能源局等配合落實)
12.依托中石化西南成品油管道、中石油中緬天然氣管道等項目,加強原油加工轉化輸送能力建設。(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能源局等配合落實)
13.加強桂黔滇三省區電力合作,提升電力外送能力,加快建設一批500千伏、220千伏變電站。繼續實施城鄉電網改造升級。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建設區域電網。開展分布式能源、儲能技術的試點應用。(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能源局、貴州電網公司等配合落實)
(七)資源精深加工基地。
14.以黔西南為核心,加大資源勘探力度,發展黃金深加工產品及配套產業,打造“中國金州”品牌。(黔西南州政府牽頭,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國土資源廳、省地礦局等配合落實)
15.發展新型鋁材、PVC型材、木塑復合型材、建筑瓷、衛生瓷生產項目及配套產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16.優化調整水泥產業。(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牽頭落實)
17.合理開發利用碳酸鈣、白云石礦等非金屬礦產資源。(省國土資源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18.在黔西南有序發展有機化工、氯堿化工。(黔西南自治州政府牽頭,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配合落實)
(八)戰略性新興產業。
19.加強黔西南金銀花、靈芝,黔南艾納香、何首烏,黔東南鉤藤、天麻等道地藥材藥品的品牌建設,利用現代生物提取技術,建設中藥飲片和醫藥中 間體提取生產線,推進中醫藥、民族藥系列產品現代化、規模化、規范化生產。支持黔東南、黔南、黔西南發展苗藥、侗藥、水藥,培育一批民族骨干制藥企業,推 進民族醫藥基地建設。推進特色生物醫藥、醫學工程產品產業化,重點發展生物分離介質與藥用輔料、生物醫藥服務等。(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 州政府牽頭,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等配合落實)
20.優先發展綠色建材、節能交通工具及節能鍋爐和余熱余壓余氣發電,布局新型節能電機電器及儲能器具研發和生產等。(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省能源局、省科技廳、省交通運輸廳等配合落實)
21.支持發展減震降噪設備、環境監測及污染處理設備、智能水務服務,提升環保產業競爭力。加強采選礦技術和冶煉廢渣、尾礦綜合利用,推進選礦無害化排放技術開發、應用與裝備制造。(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環境保護廳牽頭,省科技廳等配合落實)
(九)特色農業。
22.大力發展現代特色高效農業,建設一批特色農產品標準化良種繁育基地,實施一批現代農業產業種植項目,提升農產品深加工水平,完善農產品流通市場網絡,建設特色農產品基地。(省農委、省商務廳牽頭,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等配合落實)
23.支持黔西南州種植高效高糖原料蔗,打造蔗糖循環經濟示范基地。建設黔南都勻毛尖、黔西南晴隆翠芽、黔東南黎平雀舌優質茶葉基地。積極發展 麻鴨、香豬、黑山羊、肉牛等特種養殖業。發展保鮮、冰鮮、冷凍等加工,開發高品質特色農產品。支持在黔東南黎平建設油茶種植示范基地。(省農委牽頭,黔東 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十)文化旅游業。
24.綜合開發利用紅色旅游資源,推進愛國主義教育示范基地建設,提升烈士紀念設施教育功能。高起點、高水平打造黎平會議紀念館、獨山深河橋抗 日遺址、黔東南榕江和黔南荔波紅七軍軍部舊址、黎平(懷公坪)蘇維埃政府舊址、望謨黔桂邊(革)委駐地舊址、晴隆“24道拐”等紅色旅游目的地,建設一批 紅色旅游精品景區。(省發展改革委、省旅游局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25.實施革命遺址保護規劃,加大對革命遺址保護和修繕的支持力度。(省文化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等配合落實)
26.保護和傳承布依族八音坐唱、苗族蘆笙舞、侗族大歌、水族水書等非物質文化遺產,重點打造黔西南望謨-冊亨“三月三”布依文化、黔南三都水 族、荔波瑤族文化、黔東南黎(平)從(江)榕(江)原生態苗侗文化等民族文化旅游經典景區。(省文化廳、省民宗委、省旅游局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 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27.依托原生態山水資源,重點打造國家地質公園、森林公園、峽谷天坑群山水生態旅游景區,高水平規劃開發北盤江流域旅游資源。重點打造貴州興 義萬峰林-萬峰湖、黔南荔波漳江生態旅游度假區、黔東南榕江苗山侗水、黎平侗鄉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省旅游局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林 業廳等配合落實)
(十一)現代物流業。
28.規劃建設黔西南、黔南、黔東南等地物流園區和黔西南糧油批發市場、冊亨蔬菜批發市場、黔南都勻農產品綜合批發市場、黔東南榕江果蔬批發市場等。(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牽頭,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農委,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十二)健康服務業。
29.重點發展養生、養老、體育、醫療健康等產業,因地制宜發展綠色康體養生運動、特色養生保健、民族傳統醫療保健等。(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衛生計生委、省體育局等配合落實)
30.推進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加強合作,合理布局養老、老年護理、康復醫療等機構,提升養老服務水平。(省民政廳牽頭,省衛生計生委配合落實)
三、統籌城鄉協調發展
(十三)提高城鎮承載能力。
31.加強城市道路建設和改造,建設便捷通達的城市道路網絡,大力發展公共交通,支持在有條件的城市建設城際軌道交通。(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32.加強中小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建設重點城鎮供電、供排水、供氣、污水處理和生活垃圾處理等設施,提高城市公共配套水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電網公司牽頭,省環境保護廳和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33.大力發展綠色建筑,提高建筑節能標準,推行建筑產業化。(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34.加強城市園林綠化建設,努力增加森林和濕地面積,擴大城市綠色生態空間,提升人居環境綠化水平。(省林業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35.實施城市河流水污染防治工程,加大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保護力度。(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環境保護廳牽頭,省水利廳等配合落實)
36.推進城市防洪排澇等防災減災體系建設,建立健全災害監測預警網絡。(省水利廳、省國土資源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37.合理調整行政區劃,在符合條件的民族自治地方推動行政區劃體制改革試點。對具備行政區劃調整條件的縣可有序改市。(省民政廳、省民宗委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十四)建設美麗幸福鄉村。
38.加強村莊規劃布局,完善鄉村基礎設施,提升居住文化品質,建設富有地域民俗特色和現代氣息的美麗鄉村。(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通信管理局、省電網公司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39.大力實施農村民生水利工程,建設安全飲水工程、地頭水柜、石漠化片區重點水源工程、中小型水庫、高效節水灌溉工程等,解決好用水“最后一公里”問題。(省水利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40.新建興義馬嶺、獨山甲擺等大型水庫,平塘擦耳巖、三都鴨寨、安龍平橋、從江宰章等中小型水庫,實施盤江、興中、平遠、黎榕等灌區工程。(省水利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41.加強農村公路和水庫防汛道路建設,同步推進村莊內部道路硬化,全面提高通達率、通暢率和養護水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財政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42.全面提高農村用電安全保障水平,實現戶戶通電。(貴州電網公司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落實)
43.鼓勵發展農村沼氣、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帶動改廚、改圈、改廁。加強農村人居環境治理,鼓勵建設農村分散型污水處理設施,加大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力度。(省農委、省能源局牽頭,省環境保護廳和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44.實施少數民族特色村寨和傳統村落保護工程、農村消防改造工程。(省民宗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公安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十五)推進城鄉一體化。
45.建立城鄉規劃協調機制,統籌推進縣域城鎮、農村村落、基本農田保護布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國土資源廳、省農委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46.規劃建設城鄉統一的就業服務、社會保障、社會救助等公共服務設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47.加快建設覆蓋城鄉、方便快捷的公交客運網絡,推進農村客運網絡化和線路公交化,逐步實現城鄉公交體系有效銜接。(省交通運輸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48.健全農產品市場流通體系,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組織發展。(省農委、省商務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49.探索建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多元化城鎮建設投融資等機制。(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金融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落實)
50.深入實施戶籍制度改革,合理引導農業人口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就地就近轉移,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省公安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51.加快推進興義、興仁、荔波、惠水等開展統籌城鄉試點。(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黔西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十六)加大扶貧開發力度。
52.實施精準扶貧,加大扶貧資金投入,重點加快區內交通等基礎設施建設,改善發展環境,促進老區人民脫貧致富。(省扶貧辦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53.繼續實施教育扶貧工程,實現三年中等職業教育全免費。加大對貧困家庭“兩后生”(初中、高中畢業后未繼續升學的學生)職業教育培訓支持力度。(省教育廳牽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扶貧辦配合落實)
54.對生活在生存環境惡劣,不具備生產發展條件的深山區、石山區等地區的農村貧困人口,在自愿基礎上,有計劃、有步驟地實施易地扶貧搬遷。(省發展改革委、省水庫和生態移民局牽頭落實)
55.積極推進鄉村旅游扶貧工程。(省旅游局牽頭落實)
56.加大以工代賑、整村推進等工程投入力度。(省扶貧辦、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57.創新支農資金管理體制機制。(省財政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58.引導社會組織和企業參與扶貧開發,鼓勵更多社會力量發揮積極作用。積極推動發展扶貧小額信貸。(省扶貧辦、省金融辦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59.推進扶貧開發與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社會保險、救助、福利制度有效銜接。(省扶貧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十七)實施重點生態工程。
60.繼續實施退耕還林、天然林保護、退牧還草、水土保持、石漠化治理、濕地恢復、防護林建設等重大生態修復治理工程。(省林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水利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61.加強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建設,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的保護與監管,提升生態系統功能和自我修復能力。(省林業廳、省環境保護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十八)建立健全生態補償制度。
62.積極爭取符合條件的縣(區、市)優先納入國家級重點生態功能區。(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63.研究探索跨流域、跨省區橫向水資源補償試點,開展珠江上游生態保護價值評估。(省環境保護廳、省財政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64.完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省林業廳、省財政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十九)發展低碳循環經濟。
65.支持金屬及非金屬共伴生、低品位、難選冶礦產資源的綜合利用和深加工。鼓勵發展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產業。(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國土資源廳、省商務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66.實施產業園區循環化改造,發展循環型工業和低碳經濟。重點建設興義清水河循環經濟產業示范園、貞豐龍場循環經濟工業園、羅甸硅系列循環經濟產業園等。(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67.加大節能減排力度,建立健全碳排放權、排污權等市場化交易機制。(省發展改革委、省環境保護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68.因地制宜開發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規水源。(省水利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二十)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69.實施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推進綠色礦業示范區建設。(省國土資源廳、省環境保護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70.實施重點工業行業污染綜合整治,加快淘汰有色、水泥等重污染行業落后產能、壓縮過剩產能。(省環境保護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71.加大以重金屬和有機污染物為重點的土壤污染綜合治理力度,堅決禁止在重點防控區域新建、改擴建增加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的項目。(省環境保護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72.加強危險廢棄物、危險化學品及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環境風險監測和防控。(省環境保護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73.完善災害監測預警設施和預報系統建設,開展區域環境風險評估,增強災害預警評估和風險管理能力,提高應對環境突發事件、極端氣候事件和重 大地質災害的監測預警和防災減災能力。(省環境保護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氣象局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74.實施重點生態功能區整體保護、主要河流及出入境河流生態環境綜合治理等措施。(省環境保護廳、省水利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75.建設完善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工業園區污水處理、生活垃圾處理及資源化利用、危險廢物(含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處理處置設 施。(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環境保護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76.優先安排景點景區附近農村垃圾污水處理項目,減少農業面源污染。(省環境保護廳牽頭,省農委等配合落實)
五、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
(二十一)優先發展教育事業。
77.新建、改擴建一批城鄉公辦幼兒園,扶持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78.爭取提高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標準。(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牽頭落實)
79.鼓勵周邊國家邊境地區學生到我省學習,增進雙方邊民理解互信。(省教育廳、省外事辦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80.繼續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穩步提高補助水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牽頭落實)
81.加大對老區教育基礎薄弱縣普通高中建設改造支持力度。加強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規劃建設一批示范(骨干)職業院校。(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82.提升高等教育辦學質量,實施高校分類管理,逐步完善高校預算撥款制度,穩步提升高校撥款水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牽頭落實)
83.鼓勵東中部發達地區對口支持老區建設學校、培養教師。實施知名高校面向老區定向培養計劃。(省教育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84.逐步提高老區教師工資待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牽頭落實)
(二十二)提高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水平。
85.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推進醫療保障、醫療服務、公共衛生服務、藥品供應、食品安全體系建設,提高醫療衛生信息化服務能力。(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86.加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力度,推進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建設。(省衛生計生委、省發展改革委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87.培養一批基層全科醫生,建立城鎮醫生下鄉輪崗交流制度,實現鄉鎮衛生院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至少有2名全科醫生,村衛生室不少于1名合格鄉村醫生。(省衛生計生委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88.支持中醫(含民族醫)藥事業發展,實施民族中醫藥傳承與創新人才工程。(省衛生計生委牽頭,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配合落實)
89.建立國內知名醫院、軍隊醫院與老區醫院的對口援助機制。(省衛生計生委牽頭落實)
90.健全醫藥衛生監管、疾病防控和動物疫病防控機制,加大地方病、傳染病防治力度,加快食品藥品等公共檢驗檢測服務平臺、邊境動物疫病防控阻隔帶等建設。(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農委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二十三)發展文化體育事業。
91.完善公共文化基礎設施,推進市(州)縣文化館、劇院、公共圖書館、博物館以及鄉鎮綜合文化站、村(社區)綜合性文化活動室、文體活動廣場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省文化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92.推進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省文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93.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及民族手工技藝的保持與傳承,打造一批具有鮮明地域民族文化特色的文藝精品。加強物質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鼓勵花山巖畫申報世界文化遺產。(省文化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94.打造黔西南民族文化生態體驗區、中國興義·三疊紀生態博物園、黔南荔波樟江民俗文化博物館、黔東南黎平堂安侗族生態博物館。(省文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95.加大建設完善四級體育運動場館(所)等基本公共體育設施力度。(省發展改革委、省體育局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96.建設民族傳統體育訓練基地,開展民族傳統體育文化遺產保護試點推廣,打造興義巴結射擊冬訓基地、萬峰林喀斯特山地戶外運動基地、榕江體操訓練基地。(省體育局、省民宗委、省發展改革委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二十四)激發就業創業活力。
97.建立經濟發展和擴大就業創業聯動機制,重點解決高校畢業生、農村轉移勞動力和城鎮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98.完善和落實促進勞動者自主創業的小額擔保貸款、稅費減免、場地安排等政策,支持建設創業孵化基地,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金融辦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99.推動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培育和推介人力資源服務品牌,規范發展中介服務。深化與珠三角、長三角等沿海發達地區勞務合 作,有序組織勞務輸出,實現轉移就業與就近就地就業相互促進。積極鼓勵勞動者參加職業技能培訓,不斷提升勞動者就業能力。(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黔 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二十五)完善社會保障體系。
100.完善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合理提高低保標準和低保補助水平,健全優撫保障制度。(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落實)
101.完善城鄉醫療保障體系,適當提高醫療保障補助標準,推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牽頭落實)
102.完善醫療救助制度,擴大醫療救助范圍,做好醫療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險的銜接互補。(省民政廳牽頭落實)
103.擴大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覆蓋面。(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落實)
104.支持優撫醫院、光榮院、兒童福利院、殘疾人康復中心、老年養護院、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等服務設施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殘聯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等配合落實)
105.支持區域性救災減災指揮中心和救災物資儲備庫、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省民政廳牽頭落實)
六、擴大開放合作
(二十六)優化區域內分工合作。
106.探索跨區域產業合作發展新模式,推動建設跨省(區)經濟合作園區,除財稅政策外,各省(區)政策在園區內共享。(省商務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二十七)加強與周邊地區合作。
107.加強與珠江—西江經濟帶、北部灣經濟區、黔中經濟區、滇中經濟區等的全面對接,拓展與成渝經濟區、珠三角地區等區域的合作。(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108.建立西電東送、水電鋁一體化、煤電鋁一體化、優質農產品供應鏈、精品旅游線路等長期穩定的跨省區合作關系。(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旅游局、省農委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109.鼓勵都勻等老區城市與廣州等東部地區城市開展承接產業轉移合作,積極培育一批外貿轉型升級示范基地和加工貿易梯度轉移承接基地。(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黔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二十八)深化國際合作。
110.積極融入國家“一帶一路”建設,參與打造中國—東盟自貿區升級版,積極面向東南亞、南亞開展全方位開放合作。(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外事辦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七、創新體制機制
(二十九)創新行政體制機制。
111.進一步簡政放權,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事項。(省法制辦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112.加強政務服務中心、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和電子政務平臺建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牽頭落實)
(三十)創新投融資體制機制。
113.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參與商業銀行增資擴股、城市商業銀行重組及村鎮銀行發起設立或增資擴股,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民和農村小企業發起設立或 參與農村資金互助社增資擴股,發展新型金融業態。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村信用社改制為農村商業銀行。鼓勵和引導各類金融機構加大對老區重點工程項目的信貸支 持。(省政府金融辦、貴州銀監局、人行貴陽中心支行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114.加快推進保險機構在老區開展貸款保證保險試點步伐,穩步擴大農業保險范圍。(省金融辦、貴州保監局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115.推動投融資平臺改革創新,支持有競爭優勢的國有企業通過行業整合、資本整合改組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省金融辦、省國資委牽頭落實)
(三十一)創新人才體制機制。
116.爭取加大東中部地區、中央國家機關、中央企業與老區開展干部雙向掛職、任職交流工作的力度,加大國家重點人才和引智項目向老區傾斜力 度。支持開展人才管理改革試驗。爭取增加老區高級人才、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招聘和選派名額。(省委組織部、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牽頭落實)
(三十二)創新土地管理體制機制。
117.實施差別化的土地政策,爭取在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上適度向老區傾斜。鼓勵合理開發利用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土地,保障生態用地,推進工 礦廢棄地復墾利用。規范推進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調整優化城鄉用地結構和布局。加大土地開發整治力度。(省國土資源廳牽頭落實)
(三十三)創新財稅體制機制。
118.爭取中央財政性資金優先向老區民生等領域傾斜。爭取國家提高高速公路補助標準。貧困地區產業發展基金向老區傾斜,支持老區種植業、養殖業等產業發展。(省財政廳牽頭,省交通運輸廳、省農委等配合落實)
(三十四)創新能源資源體制機制。
119.統籌協調電力建設和電力合作,提高老區內水電的地方留成份額,新建水電站、火電廠的電量優先滿足老區用電需求。(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120.支持煤電一體化發展,試行大用戶電力直接交易。(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貴州電網公司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121.推進老區電力體制改革,推動地方電網進行獨立核算自主定價。(省發展改革委、貴州電網公司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三十五)創新生態環境保護體制機制。
122.探索多元投入、專業化治理的新機制,探索推行監管設施第三方運營、“誰受益、誰付費”的新機制。(省環境保護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123.建立統一監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環境保護管理體制,獨立進行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省環境保護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124.貫徹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建立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和污染防治區域聯動機制。(省水利廳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125.建立生態文明建設指標體系和考評辦法。(省環境保護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配合落實)
八、加強組織實施
126.加強與廣西、云南溝通協調,共同推進《規劃》實施。建立由省發展改革委負責召集,各牽頭單位和配合落實單位參加的貴州省貫徹落實《規 劃》聯席會議制度,每年召開一次聯席會議,研究解決相關問題,統籌推進《規劃》落實。各責任單位要根據本分工方案切實抓好落實。黔東南州、黔南州、黔西南 州政府要按照《規劃》確定的功能定位、空間布局和重點任務,制定分解落實方案,積極協調省直、國家有關部門,努力推動《規劃》實施。(省發展改革委牽頭, 黔東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和省相關單位配合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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