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里這兩天有人在說“新能源補貼”有缺口,每度電按照國家現行法規,國家是提計了8厘錢作為新能源的補貼資金的。
按照中國2011年發電量4.8萬億度來算的話,補貼金額為48000度*0.008RMB/度=384億RMB。有人說,如果把缺口的200億回攤到4.8萬億度電上來,那么每度電應該額外再增加補貼額為200億RMB/48000度 = 4.2厘。因為煤炭的價格有較大的跌幅,理論上講,發電的成本就會降低,由此,他們得出結論:應該從發電企業的收入中提計更多的補貼金額。
微博有140字的限制,沒法深入往下說清楚。這種說法,其實是“價格聯動”機制的“萌芽”描述:既,如果煤的價格發生了變化,那么電的價格也要發生變化,對可再生能源的電力補貼也要發生變化。
這種說法中,沒有提到“電網”這個“電力物流”環節。電廠“生產”發電,電網收購后“配送”,后端是工業商業及民用用電。
看未來的中國能源發展格局,人均電力消耗量是逐步上升趨勢的,因為人民的生活水平還要不斷地提高。也就是說,電網還要不斷地建,就好比高速公路還要繼續修一樣,當然,兩者的進度各不一樣。
電網靠什么來建?盈利!盈利以后才好投資啊。
電網怎樣盈利?靠買賣電!收購電廠的電價比如說0.4元/度,而售出去的價格是0.8元/度,如果運營費用是0.2元/度,那么利潤就是0.2元/度。
電廠的煤耗量330g/度,煤的價格按照800RMB/噸來算,折合成本 330g*800RMB/1000000g = 0.264RMB, 再加上設備折舊,銀行貸款利息等,本身的利潤就不是那么可觀了。但是他們也只需要負責好自己的一畝三分地:穩定煤炭的貨源、保證機器設備的正常運行。
如今,我們很多太陽能行業的企業,想去投資建電站,對于整個流程及利害關系是否了解?
1,建電站的錢?
和傳統的火電站一樣?“自籌一部分、貸款一部分”會是主要模式。
自己的那一部分,可以用組件來抵,就算是能標出5RMB/W的價格來,100MW的投資額,就是5億,在假定其他各項的投資占50%,那么總投資是7.5億。一年的理想光照時間按1500小時來算:發電量將是1.5億度, 按照一度電補1元的標準來,年度收益1.5億。通俗地講,你今年去銀行存上1000元,10年以后你可以拿回1500元。如果按照15年計算,你可以拿回2250塊。按20年計算,你可以拿回3000元。
這種模式注定不會井噴。原因何在?
看看同期的貸款利率吧,按照工行的6.5%年利率來算,10年需要還款1763元,15年2415年,20年則是3309元。
對于電站投資商來說,其利潤跑不過貸款。
德國為什么光伏行業能夠火起來?他們的杠桿是利率,讓大家用銀行的錢投資電站進而獲得大的利潤。
誰能從德國的銀行貸到錢?有錢的人,收入穩定的人。
當銀行拿到一定的抵押,獲得一定的比例的初期款,比如40%以后,他就不太害怕10年的賴賬風險了,因為他知道接受他發放貸款的申請人,會每年得到相應的補貼,會及時還款。
如此一來,德國太陽能的迅速發展,其實是一種“套取老百姓存款”的運作方式。
中國的老百姓因為沒有被德國這樣洗腦,對新能源,對環保的感覺還沒有達到德國的水平,所以套他們的錢,還差那么一點點...
在獲得投資以后,電站建起來了,接下來要考慮的是怎么源源不斷地收錢。
2,電站運營的錢
在德國,建一個MW級的電站一般會成立一個“責任有限公司”,來運營之。這基本就是“下金蛋的雞”:每個月有固定收入,只需支付一些日常維護費用,還還貸款而已。
而固定收入的錢怎么來的呢?
先看看德國:電站或居民屋頂上發出來的電是賣給當地電網的,當地電網收了這個電,又去賣給“電力銷售公司”。
雖然德國有幾千家電力銷售公司,但是他們手里的“貨源”,卻只有那么幾家“電網”公司,在定價方面,電網公司占據了主導。
電力銷售公司往往可以大顯神通,針對不同的用戶賣出不同的價格來。對于綠色環保組織人士,他們會去推銷“生態電”——來自生物質發電、水電等。
因為裝機容量相對而言比較小,所以電網公司有能力把他們都銷售出去。
電網公司做這樣的“吃虧不討好”的事情的動力在什么地方?
說到底,在于他們知道,將來這些風電、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的電會便宜下來,否則一旦國際市場的煤,油或者天然氣的價格猛漲,他們支付給發電廠的錢也要跟著漲。
一句話:看長期,為了將來!再說了,羊毛出在羊身上,借政府推動的名義,都是消費者買單了。
在中國,電網公司可以盈利,同樣也能把類似的補貼的事情做好,只是看他們愿不愿意看那么遠。
3,消費者的錢
既然政府這邊的宣傳做的那么好,再加上前些年油以及氣的價格一路飆漲,相比之下,電費的漲幅不大,大家也就都基本默認了。
而且由于電力電子技術的發展,冰箱、洗碗機等家用電器已經不再像以前那么耗電,省下來用電的總度數,每年的電費支出也都還在一個持平的水平。
4. 實實在在政府的補貼的錢
政府每年對新能源的補貼,在年裝機量幾個GW的規模下,其實不到10億歐元,這些錢基本上都被用于支持研發上了。
相比之下,中國的模式是政府收了錢,然后再發下去。
電網沒有積極性、電廠沒有積極性、中間環節太多,還有潛在的“不透明”風險。
筆者認為,以德國為代表的新能源方法有其可以借鑒的地方,同時也還有可以改良的地方,附件中是一個Wolfgang對中國太陽能補貼政策的“設想”,歡迎大家批評指正!
請大家相信一點,只有我們大家一起努力才會有機會迎來美好的明天!
按照中國2011年發電量4.8萬億度來算的話,補貼金額為48000度*0.008RMB/度=384億RMB。有人說,如果把缺口的200億回攤到4.8萬億度電上來,那么每度電應該額外再增加補貼額為200億RMB/48000度 = 4.2厘。因為煤炭的價格有較大的跌幅,理論上講,發電的成本就會降低,由此,他們得出結論:應該從發電企業的收入中提計更多的補貼金額。
微博有140字的限制,沒法深入往下說清楚。這種說法,其實是“價格聯動”機制的“萌芽”描述:既,如果煤的價格發生了變化,那么電的價格也要發生變化,對可再生能源的電力補貼也要發生變化。
這種說法中,沒有提到“電網”這個“電力物流”環節。電廠“生產”發電,電網收購后“配送”,后端是工業商業及民用用電。
看未來的中國能源發展格局,人均電力消耗量是逐步上升趨勢的,因為人民的生活水平還要不斷地提高。也就是說,電網還要不斷地建,就好比高速公路還要繼續修一樣,當然,兩者的進度各不一樣。
電網靠什么來建?盈利!盈利以后才好投資啊。
電網怎樣盈利?靠買賣電!收購電廠的電價比如說0.4元/度,而售出去的價格是0.8元/度,如果運營費用是0.2元/度,那么利潤就是0.2元/度。
電廠的煤耗量330g/度,煤的價格按照800RMB/噸來算,折合成本 330g*800RMB/1000000g = 0.264RMB, 再加上設備折舊,銀行貸款利息等,本身的利潤就不是那么可觀了。但是他們也只需要負責好自己的一畝三分地:穩定煤炭的貨源、保證機器設備的正常運行。
如今,我們很多太陽能行業的企業,想去投資建電站,對于整個流程及利害關系是否了解?
1,建電站的錢?
和傳統的火電站一樣?“自籌一部分、貸款一部分”會是主要模式。
自己的那一部分,可以用組件來抵,就算是能標出5RMB/W的價格來,100MW的投資額,就是5億,在假定其他各項的投資占50%,那么總投資是7.5億。一年的理想光照時間按1500小時來算:發電量將是1.5億度, 按照一度電補1元的標準來,年度收益1.5億。通俗地講,你今年去銀行存上1000元,10年以后你可以拿回1500元。如果按照15年計算,你可以拿回2250塊。按20年計算,你可以拿回3000元。
這種模式注定不會井噴。原因何在?
看看同期的貸款利率吧,按照工行的6.5%年利率來算,10年需要還款1763元,15年2415年,20年則是3309元。
對于電站投資商來說,其利潤跑不過貸款。
德國為什么光伏行業能夠火起來?他們的杠桿是利率,讓大家用銀行的錢投資電站進而獲得大的利潤。
誰能從德國的銀行貸到錢?有錢的人,收入穩定的人。
當銀行拿到一定的抵押,獲得一定的比例的初期款,比如40%以后,他就不太害怕10年的賴賬風險了,因為他知道接受他發放貸款的申請人,會每年得到相應的補貼,會及時還款。
如此一來,德國太陽能的迅速發展,其實是一種“套取老百姓存款”的運作方式。
中國的老百姓因為沒有被德國這樣洗腦,對新能源,對環保的感覺還沒有達到德國的水平,所以套他們的錢,還差那么一點點...
在獲得投資以后,電站建起來了,接下來要考慮的是怎么源源不斷地收錢。
2,電站運營的錢
在德國,建一個MW級的電站一般會成立一個“責任有限公司”,來運營之。這基本就是“下金蛋的雞”:每個月有固定收入,只需支付一些日常維護費用,還還貸款而已。
而固定收入的錢怎么來的呢?
先看看德國:電站或居民屋頂上發出來的電是賣給當地電網的,當地電網收了這個電,又去賣給“電力銷售公司”。
雖然德國有幾千家電力銷售公司,但是他們手里的“貨源”,卻只有那么幾家“電網”公司,在定價方面,電網公司占據了主導。
電力銷售公司往往可以大顯神通,針對不同的用戶賣出不同的價格來。對于綠色環保組織人士,他們會去推銷“生態電”——來自生物質發電、水電等。
因為裝機容量相對而言比較小,所以電網公司有能力把他們都銷售出去。
電網公司做這樣的“吃虧不討好”的事情的動力在什么地方?
說到底,在于他們知道,將來這些風電、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的電會便宜下來,否則一旦國際市場的煤,油或者天然氣的價格猛漲,他們支付給發電廠的錢也要跟著漲。
一句話:看長期,為了將來!再說了,羊毛出在羊身上,借政府推動的名義,都是消費者買單了。
在中國,電網公司可以盈利,同樣也能把類似的補貼的事情做好,只是看他們愿不愿意看那么遠。
3,消費者的錢
既然政府這邊的宣傳做的那么好,再加上前些年油以及氣的價格一路飆漲,相比之下,電費的漲幅不大,大家也就都基本默認了。
而且由于電力電子技術的發展,冰箱、洗碗機等家用電器已經不再像以前那么耗電,省下來用電的總度數,每年的電費支出也都還在一個持平的水平。
4. 實實在在政府的補貼的錢
政府每年對新能源的補貼,在年裝機量幾個GW的規模下,其實不到10億歐元,這些錢基本上都被用于支持研發上了。
相比之下,中國的模式是政府收了錢,然后再發下去。
電網沒有積極性、電廠沒有積極性、中間環節太多,還有潛在的“不透明”風險。
筆者認為,以德國為代表的新能源方法有其可以借鑒的地方,同時也還有可以改良的地方,附件中是一個Wolfgang對中國太陽能補貼政策的“設想”,歡迎大家批評指正!
請大家相信一點,只有我們大家一起努力才會有機會迎來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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