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云南宜良縣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項目源網荷儲示范項目風電二期優選投資開發主體競爭性比選公告發布。
公告顯示,宜良縣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項目源網荷儲示范項目風電二期位于宜良縣行政區域內,裝機容量1.875萬千瓦。
開工時限:完成核準后2個月內應實現開工(辦理用林用地、環評水保、接入系統審批等開工前期手續的時間可剔除,剔除時間最長不超過2個月),原則上開工后8個月內應具備投產條件,自開工之日起1年內應具備全容量并網條件。
退出機制:
1.因項目業主自身原因逾期未開工的,由項目所在市及縣能源主管部門責令項目業主限期整改,整改期不得超過1個月,期滿仍未開工建設的,由宜良縣發展和改革局報請宜良縣人民政府按照協議約定啟動退出程序,根據省市規定收回風電資源項目開發權,按程序重新進行配置。
2.因項目業主自身原因逾期未按投資協議建成的,由項目所在市及縣能源主管部門責令項目業主限期整改,整改期不得超過3個月,期滿仍未建成的,根據投資開發協議約定實施退出,由當地政府部門組織有意向的企業承接該項目,企業雙方對前期開發成本、已形成的固定資產等協商受讓費用,原開發建設企業相關損失由該企業自行承擔。被收回開發權的企業,不得參加全省下一年度新能源資源開發建設。
詳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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