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肅能監辦、甘肅發改委印發《甘肅省電力輔助服務市場運營規則》,其中明確:新型儲能根據接入電網地點可以分為電網側儲能、電源側儲能、用戶側儲能。其中,電網側儲能可以獨立主體身份參與輔助服務市場交易;電源側儲能可以與發電機組視為整體,參與輔助服務市場交易。
調頻輔助服務市場補償費用,由電力用戶用電量、電網側儲能下網電量和未參與電能量市場交易的上網電量共同分攤。
調頻報價上限暫定為15元/MW。調頻市場AGC綜合性能指標系數K值上限暫定為2.0,但提供AGC服務期間的AGC綜合性能指標K值小于0.5,則不予補償。
控制區調頻輔助服務需求應當不小于負荷預測功率3%和新能源預測功率20%之和,也應當不小于單一元件故障損失的最大功率。
各類具備提供輔助服務能力的經營主體平等參與輔助服務市場。獲得容量電費的經營主體原則上應當參與輔助服務市場申報。
西北區域輔助服務市場產生的分攤費用,未確定省內分攤原則的,由納入省內電力電量平衡的新能源企業按照上網電量分攤。未按照獨立控制區運行的直流配套電源,其新能源納入省內電力電量平衡,應當同權參與西北區域輔助服務費用分攤。
調試運行期以及退出商業運營的發電機組和電網側儲能,分攤費用不超過當月調試期電費收入的10%。分攤費用超過10%的部分,省內輔助服務市場費用按照其他電力用戶用電量、電網側儲能下網電量、未參與電能量市場交易的上網電量分攤,西北區域輔助服務市場費用由其他納入省內電力電量平衡的新能源企業上網電量(含未按照獨立控制區運行的直流配套新能源電量)分攤。
詳情如下:

國家能源局甘肅監管辦公室 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印發《甘肅省電力輔助服務市場運營規則》的通知
甘監能市場〔2025〕213號
國網甘肅省電力公司,甘肅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甘肅省電力市場管理委員會,各有關發電企業,售電公司,電力用戶,新型經營主體:
為保障甘肅電力系統安全、優質、經濟運行及電力市場有序運營,促進源網荷儲協調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電力監管條例》等法律、法規和《關于建立健全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價格機制的通知》《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基本規則》等文件要求,結合甘肅電力市場建設實際和新型電力系統發展需要,在廣泛征求市場主體意見的基礎上,國家能源局甘肅監管辦公室、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組織修訂了《甘肅省電力輔助服務市場運營規則》,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執行過程中如遇重大問題,請及時報告國家能源局甘肅監管辦公室、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國家能源局甘肅監管辦公室
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12月29日














微信客服
微信公眾號









0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