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發布《內蒙古自治區新型儲能項目產權登記流轉管理方案(征求意見稿)》。《方案》提到,對自治區范圍內新建和已投運新型儲能項目,開展儲能產權“一地、一碼、一證”的全生命周期、全流程統一登記托管并建立儲能產權項目數據庫。
將儲能產權證納入新型儲能參與電力市場準入條件,自治區各電力交易機構依據儲能產權證辦理入市準入、現貨交易等相關業務,確保新型儲能市場規范化運營。
新型儲能主體須將儲能項目通過自治區儲能產權登記系統報備,獲取新型儲能產權統一登記編碼,明確標示“擬建”“在建”“竣工”等建設進度相關情況,完成初始登記。新型儲能項目初始登記編碼是獲取儲能產權證和通過項目備案的必備要件之一。
儲能產權證按照儲能項目建設方式分為自建(C1類)、配建(C2類)、獨立儲能(C3類)三大類,包括儲能項目土地、設備、企業所有者、抵質押備案登記等關鍵信息,作為新型儲能主體權屬登記、托管、變更、流轉等基本依據。

原文如下:
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公開征求《內蒙古自治區新型儲能項目產權登記流轉管理方案(征求意見稿)》意見建議的公告
為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推動自治區新型儲能產業高質量發展,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起草了《內蒙古自治區新型儲能項目產權登記流轉管理方案(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有關單位和個人提出寶貴意見建議。
請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5日內將相關意見建議書面反饋至郵箱。
感謝您的參與和支持!
附件:內蒙古自治區新型儲能項目產權登記流轉管理方案(征求意見稿)
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
2025年10月17日









微信客服
微信公眾號









0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