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云南省楚雄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白鶴村光伏發電項目、獅山河對門光伏發電項目市場化競爭配置開發候選企業依次遞補的公告。
公告指出,2025年1月24日,楚雄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了《楚雄州2024年第二批、第三批光伏項目市場化競爭配置結果公示》,對光伏項目12個標段開發候選企業進行了公示,公示期于2025年2月6日結束。
現因第12標段(白鶴村光伏發電項目(90MW)、獅山河對門光伏發電項目(40MW))市場化競爭配置公示的第一開發候選企業國家能源集團云南電力有限公司申請退出該標段2個光伏項目投資開發。按照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云南省能源局審核同意的《楚雄州2024年第二批、第三批光伏項目開發方案》中“公示期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報請楚雄州人民政府與公示結束的第一中標候選企業簽訂投資開發協議,如因企業原因未在規定時間簽訂,視為自動放棄,其他候選企業依照排名從高至低依次遞補”原則,經研究,決定取消國家能源集團云南電力有限公司作為白鶴村光伏發電項目、獅山河對門光伏發電項目第一開發候選企業的資格,由市場化競爭配置第二開發候選企業楚雄州金江能源集團有限公司遞補,作為第一開發候選企業。
8月7日,楚雄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安龍堡光伏發電電站項目市場化競爭配置公告。
公告表示,安龍堡光伏發電電站項目裝機容量4.5萬千瓦,估算總投資約20000.00萬元,為楚雄州列入《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云南省能源局關于印發云南省2024年第二批新能源項目開發建設方案的通知》的光伏發電項目,因在楚雄州2024年第二批、第三批光伏項目市場化競爭配置中優選確定的第一開發候選企業(中核匯能云南能源開發有限公司)主動申請退出該項目投資開發,現對該項目依規重新開展市場化競爭配置。
市場化競爭配置評審結果公示期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投資開發協議簽訂,協議簽訂后1個月內辦理備案手續,完成備案后2個月內應實現開工(辦理用林用地、環保水保、接入系統審批等開工前期手續的時間可剔除,剔除時間最長不超過2個月),原則上開工后8個月內應具備投產條件,自開工之日起1年內應具備全容量并網條件。
具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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