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河南省鄭州市城建局發布《關于開展鄭州市2024年度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獎補資金申報工作的預通知》。根據獎補申報指南,全省獎補平均單價原則上交流充電樁平均獎補單價不高于 30 元/千瓦、直流充電樁平均獎補單價不高于150元/千瓦、大功率充電樁平均獎補單價不高于300元/千瓦。
此外,文件明確,申請運營獎補的公用快速充電設施月平均運行在線率不低于90%,按照0.03元/千瓦時標準予以獎補,每年每樁享受獎補的電量不高于10萬千瓦時。高速公路服務區、國省道和城際快速公路沿線公用充電設施月平均運行在線率不低于95%,按照0.1元/千瓦時標準對充電設施運營企業予以獎補,每年每樁享受獎補的電量不高于10萬千瓦時。
原文如下:
鄭州市城鄉建設局關于開展
鄭州市2024年度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獎補
資金申報工作的預通知
各有關企業:
根據河南省有關廳委關于開展2024年度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省級獎補資金申報的預通知,鄭州市將啟動2024年度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獎補資金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預通知如下(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一、2024年度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省級獎補資金申報要求
河南省2024年度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省級獎補資金,根據財政年度資金預算總額開展。
(一)獎補對象
1.對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建成投運并接入省智能服務平臺的公交、客運、環衛、物流等公共服務領域專用充電設施項目,給予建設獎補。
2.對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建成投運并接入省智能服務平臺的高速服務區、國(省)道公路沿線、城際快速公路沿線等領域公用充電設施項目,給予建設獎補。
3.對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建成投運并接入省智能服務平臺的其他領域公用充電設施項目,給予建設獎補。
4.通過中原智充APP啟停充電的充電設施項目,按照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中原智充APP年度充電量,給予運營獎補。
(二)獎補條件
1.建設獎補條件
申請建設獎補的公用充電設施項目,需滿足總裝機功率600千瓦以上或集中建設20個以上充電樁(群)。
公交、客運、環衛、物流等專用充電設施項目、高速服務區、國(省)道公路沿線、城際快速公路沿線等領域公用充電設施項目不受總裝機功率和充電樁(群)限制。
2.運營獎補條件
申請運營獎補的公用快速充電設施月平均運行在線率不低于90%的,高速公路服務區、國省道和城際快速公路沿線公用充電設施月平均運行在線率不低于95%的。
(三)獎補標準
根據河南省充電基礎設施快速發展實際,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辦〔2020〕30號)等文件精神,2024年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補貼標準適度調整,具體如下:
1.公交、客運、環衛、物流等公共服務領域專用充電設施項目,按照項目主要設備投資總額(充電樁、變壓器、開關柜、電纜)的20%給予建設獎補。
2.高速服務區、國(省)道公路沿線、城際快速公路沿線等領域公用充電設施項目,按照項目主要設備投資總額(充電樁、變壓器、開關柜、電纜)的20%給予建設獎補。
3.其他領域公用充電設施項目,按照項目主要設備投資總額(充電樁、變壓器、開關柜、電纜)的10%給予建設獎補。
4.通過驗收且月平均運行在線率不低于90%的公用快速充電設施,按照0.03元/千瓦時標準予以獎補,每年每樁享受獎補的電量不高于10萬千瓦時。高速公路服務區、國省道和城際快速公路沿線通過驗收、月平均運行在線率不低于95%的公用充電設施,按照0.1元/千瓦時標準對充電設施運營企業予以獎補,每年每樁享受獎補的電量不高于10萬千瓦時。運營獎補金額=“中原智充”APP訂單電量×上述標準×補貼系數(K)。其中,補貼系數(K)根據用戶對充電站運營服務評價確定,95%及以上五星評價K取值為3,90%及以上五星評價K取值為2,85%及以上五星評價K取值為1,85%以下五星評價該站不予補貼。
(四)申報流程
1.建設獎補。(1)企業通過省充電智能服務平臺提交充電設施獎補申請。(2)縣級充電基礎設施主管部門對申請企業相關紙質資料完整性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后,通過省充電智能服務平臺確認“同意”。審核通過的企業,應于2025年8月25日前通過省充電智能服務平臺,提交申報材料。(3)市級充電基礎設施主管部門會同發改、工信、科技、財政等部門對提交申請的項目全部審核,并于2025年9月15日前將審核報告等資料,通過省充電智能服務平臺提交。(4)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會同發改、工信、科技、財政等部門成立省級聯合工作小組對市級審核通過的資料進行復核,必要時開展現場抽查。
2.運營獎補。省充電智能服務平臺提取符合條件充電設施項目的充電訂單明細,發各運營服務商和各省轄市主管部門核對,各運營服務商及省轄市主管部門蓋章確認后通過省充電智能服務平臺提交省聯合審查組審核,并由聯合審查組出具意見。
3.資金撥付。省財政廳根據聯合審核意見及年度預算規模有關情況下達獎補資金。
二、工作要求
(一)充電基礎設施省級獎補資金主要用于吸引社會資本投資新建的有關項目。使用專項債、政府性貸款以及國家縣域充換電補短板獎勵資金等財政資金的項目不得申請以上建設獎補。建設獎補資金均為一次性獎補,同一項目不可重復申領。
(二)建設獎補,實際補貼標準根據當年度申報的主要充電設備(充電樁、變壓器、開關柜、電纜)功率投資平均單價(即:元/千瓦)進行折算。
(三)充電基礎設施出現拆除、信息變更等情況,申報單位應及時將有關情況報送至當地充電基礎設施主管部門。
(四)對弄虛作假申請財政資金的行為,將收回省級獎補資金,并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聯系人:韓博,聯系電話:15093162368
附件:
1.河南省2024年度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省級獎補資金清算申報指南
2.河南省2024年度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補助資金申請表
3.河南省2024年度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情況統計表
4.河南省2024年充電基礎設施省級獎補資金項目申請函(參考文本)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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