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北京綠電荷儲能源發展有限公司旗下蕪湖荷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發布蕪湖市富鑫鋼鐵有限公司50MW/100MWh用戶側儲能項目EPC總承包公開招標招標公告。項目位于安徽省蕪湖市,建設規模約50MW/100MWh,招標范圍包括完成本項目所有工商業用戶側儲能電站的前期合法合規手續、初步設計報告、設計、施工、設備購置、并網及協調、竣工驗收、公關維護等全部工作。
若投標人為施工單位,須具備至少一項合同金額在1000萬元(含)以上的新能源工程項目業績或規模在10MWp(含)以上的新能源光伏工程項目業績或容量為10MW/20MWh(含)以上的儲能項目業績。若投標人為設計單位,須具備相關項目設計經驗,承擔過至少一項20000kva(含)以上變配電工程,或10MWp(含)以上光伏項目,或20MW/40MWh(含)以上儲能項目的設計業績。
蕪湖市富鑫鋼鐵有限公司50MW/100MWh用戶側儲能項目EPC總承包公開招標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蕪湖市富鑫鋼鐵有限公司50MW/100MWh用戶側儲能項目EPC總承包公開招標已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招標人為蕪湖荷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招標項目名稱:蕪湖市富鑫鋼鐵有限公司50MW/100MWh用戶側儲能項目EPC總承包公開招標。
2.2建設地點:安徽省蕪湖市 。
2.3建設規模:約100MWh。
2.4計劃工期:180日歷天。
2.5招標范圍:
包括完成本項目所有工商業用戶側儲能電站的前期合法合規手續、初步設計報告、設計、施工、設備購置、并網及協調、竣工驗收、公關維護等全部工作,具體范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完成前期相關專題報告編制并獲取各專項批復文件,主要包括可研報告(如需)、初設報告、接入系統等涉及到本項目所有所需的手續辦理及完成上述工作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均包含在本協議價款里。
(2)儲能設備和材料采購:包含但不限于儲能柜、匯流柜、變流器、并網柜、電纜、施工輔料、構件、配件、設備監造、電池預制艙(電池系統、電池管理系統、熱管理系統、消防系統)、升壓變流預制艙(含PCS、干變等)、儲能控制及能量管理系統(含 EMS、BMS、機柜、UPS等必要的設備)等的供貨、安裝、運輸、裝卸、保管、倒運、備品備件、技術資料及工器具移交、檢驗、試驗。
(3)用戶側儲能系統工程設計圖紙,設計圖紙范圍內的施工、設備安裝、調試及各項政府部門的申報審批等,包括但不限于儲能項目備案、集電線路(如有)的全部工程勘察設計及電網公司接入系統、所有工程的可研報告編制(如需)、初步設計編制及優化、施工圖設計及預算編制、施工圖審核報審、竣工圖編制,接入系統報告編制及接入系統批復手續辦理、加固方案優化。
(4)所有土建及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含通信、施工用水、施工用電、場區道路、輔助工程、設備材料臨時堆場、清賠及與工程相關的協調、拆除、加固、所有設備裝卸及保管等)、可靠性試運行及質量保證期內的服務、建設管理、保險、技術監督、網絡安全、電纜溝開挖、電纜橋架鋪設、安裝工程(含儲能設備到場后卸貨、吊裝、接線)、防雷工程、消防工程(含遠程控制儲能柜的水消防接口注水浸沒式消防管道與并網柜市電斷開的控制系統安裝,消防第三方檢測以及包括當地消防驗收一切事項(如需))、遠程視頻監控系統(全站設備全方位無死角)、安全防護欄、安全警示標識、照明系統設置。
(5)負責本項目所涉及的試驗相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儲能集成系統的核心設備(電池單體、電池模塊、電池簇、BMS、EMS、PCS)應具有 CMA、CNAS資質機構出具的符合國標要求的型式試驗報告或檢驗報告(須包含檢測項目及結果)。
(6)負責本項目并網驗收相關工作,完成竣工驗收所涉及的所有工作包括并不限于單體調試及分系統試運與整套啟動(含配合升壓站所有調試,如需)、電能質量預評估和評估、質量監督、啟動驗收、并網驗收(如無特殊約定,本合同所稱的“并網”均為項目全站全容量并網)、達標投產、并網安全性評價、安全驗收、消防驗收(如需)、檔案驗收、項目并網申請及驗收、全站全容量并網安全穩定運行、整套系統啟動的性能保證的考核驗收、竣工驗收以及國家、地方政府、電網公司要求開展的所有驗收及專項驗收工作的委托、實施等;上述驗收報驗文件的編制、咨詢、報審、承辦會議等、消缺、直至移交生產所完成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承包人負責,并承擔相關費用。
(7)人員安全操作培訓和最終交付運營以及質保期內的質量保修服務,配合結算、竣工決算審計、根據當地行政主管部門或甲方要求優化項目設計和整改工程等全部相關工作。
招標文件中未列出但是為本工程所必需的相關設備、材料、施工、服務、手續、費用、檢測、監造、檢驗、試驗、設備標識、警示標識制作等所需費用均屬于本次招標范圍由投標人負責。
3.合格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格要求:
[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含)以上或者[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含)以上或者[施工總承包·電力工程·三級](含)以上
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3.2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
[注冊一級建造師·機電工程]或者[注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含)以上或者[高級職稱(及以上)](含)以上
3.3投標其他條件:
(1)投標人未被招標人或其上級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單。
(2)投標人必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合法注冊,并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3)項目負責人(EPC總負責人)可以與施工負責人為同一人。
(4)投標人需具備有效的建安安全生產許可證。
(5)投標人需承諾本項目電力設施的承裝、承修、承試由具備相應等級的電力監管機構頒發的有效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單位實施。
(6)投標人如果為設計單位,須承諾:
①擬派施工負責人具備[注冊一級建造師·機電工程](含)以上資格,且具備有效的建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為施工單位本單位注冊人員,建造師已注冊且未擔任在建項目的施工項目負責人。
②擬選施工單位具備有效的建安安全生產許可證。
(7)項目負責人若提供[高級職稱](含)以上,須為電氣或電力等相關專業[高級職稱](含)以上。
(8)業績要求:若投標人為施工單位,須具備至少一項合同金額在1000萬元(含)以上的新能源工程項目業績或規模在10MWp(含)以上的新能源光伏工程項目業績或容量為10MW/20MWh(含)以上的儲能項目業績。若投標人為設計單位,須具備相關項目設計經驗,承擔過至少一項20000kva(含)以上變配電工程,或10MWp(含)以上光伏項目,或20MW/40MWh(含)以上儲能項目的設計業績。投標人須如實提供項目合同關鍵頁等有效證明材料,否則視為無效業績。以上業績規模為單個業績規模。
3.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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