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云南省能源局發布了關于梳理報送集中共享新型儲能項目有關材料的通知。文件指出,本次報送項目鼓勵技術路線多元化,鼓勵各州(市)探索開展新型儲能各類技術路線的技術研究和試點應用。
項目報送條件:
(一)項目應符合國家關于新型儲能發展政策要求和規劃布局,有效促進新能源建設消納,有效提高系統調節能力。
(二)本次報送的項目應在《云南集中共享新型儲能示范項目清單》之外。
(三)單個項目裝機規模原則上不低于10萬千瓦,額定功率下連續放電時長不少于2小時。
(四)項目應與有關新能源企業達成初步服務協議。項目在技術路線、應用場景上需符合國家要求,具有示范效應和多元發展特點。
(五)項目建設業主應通過市場化方式確定,并須具備法人資格。
原文如下:
云南省能源局關于梳理報送集中共享新型儲能項目有關材料的通知
云能源辦科技〔2024〕212號
各州(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儲能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規〔2021〕1051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十四五”新型儲能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發改能源發〔2022〕209號)有關精神,結合我省電力系統特點和供需形勢,為全面落實增煤電、擴光伏、優水電、配儲能、強電網要求,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于2024年5月27日印發了《云南省新型儲能發展實施方案(2024-2025 年)》(云能源科技〔2024〕98 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并優選了示范項目,對“十四五”后兩年進行了統籌考慮,擬通過示范,引導市場主體以集中共享方式開展新型儲能項目建設。為進一步推進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持續深化能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電力系統靈活調節能力,助力新能源建設消納,擬通過梳理摸排,擴大我省新型儲能建設規模,引導市場主體以集中共享方式開展新型儲能項目建設。現將梳理報送新型儲能項目材料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報送條件
(一)項目應符合國家關于新型儲能發展政策要求和規劃布局,有效促進新能源建設消納,有效提高系統調節能力。
(二)本次報送的項目應在《云南集中共享新型儲能示范項目清單》之外。
(三)單個項目裝機規模原則上不低于10萬千瓦,額定功率下連續放電時長不少于2小時。
(四)項目應與有關新能源企業達成初步服務協議。項目在技術路線、應用場景上需符合國家要求,具有示范效應和多元發展特點。
(五)項目建設業主應通過市場化方式確定,并須具備法人資格。
二、項目報送要求
(一)本次報送的項目鼓勵技術路線多元化,鼓勵各州(市)探索開展新型儲能各類技術路線的技術研究和試點應用。
(二)各州(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組織,相關項目要統籌考慮生態環境保護、要素保障、接網條件等因素,由州(市)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水利、應急、消防主管部門和電網企業出具初步書面意見后形成項目清單(格式參照附件2)。報請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于2024年8月20日前將項目清單和初步選址的廠址矢量文件(shp格式)和州(市)有關部門出具的初步書面意見報送至省能源局(電子版發郵箱)。
(三)組織編制項目情況相關材料(提綱見附件3),每個項目形成一套完整材料,材料內容應與提綱對應,如有超出材料內容”要求的部分,請編排至最后。項目材料請于2024年8月20日前反饋省能源局(電子版發郵箱)。
三、項目梳理
根據州(市)報送的項目,省能源局將綜合電力系統需求、項目建設條件以及技術路線、應用場景等情況,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論證擇優梳理我省集中共享新型儲能項目清單。
附件:
1.報送材料清單
2.___州(市)新型儲能項目清單
3.新型儲能項目情況材料提綱
云南省能源局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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